63、番外二:相爱成习惯_樱兰——暗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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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番外二:相爱成习惯

  三年前,凤镜夜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绪方诗织的大学毕业典礼上求婚成功,是谁也没有想到的。没有玫瑰花,没有甜言蜜语,没有单膝下跪,没有精心筹划的惊喜……就连绪方诗织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会鬼使神差的答应他。

  一身黑色学士服,手里拿着毕业证书,穿梭在普林斯顿大学古朴而幽雅的建筑群中,绪方诗织将身影留在大胡子杰克的相机里。这四年来走过的每一寸土地,抚摸过的每一栋哥特式建筑,呼吸过的每一口空气,让她回忆起来都有一点伤感。

  “诗织公主真是多愁善感。”凤镜夜温润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自然的将她的手握在手心里,带着她向前走去。

  绪方诗织撇了撇嘴,白了他一眼没有接话,却也因为他这么一打岔没了继续悲伤春秋的兴致。

  凤镜夜收到一个毫无淑女气质的白眼,无所谓的笑笑换了个自己更加关心的问题问道:“毕业了,以后准备做些什么?”

  “唔,我不打算继续上研究生了。”绪方诗织歪着头边想边说:“反正杂志社不需要我太担心,所以我可能再到处走走,写写游记什么的——你知道,总要在那些风景消失之前瞧瞧它们。”

  “你是说快要喷发的黄石火山,十年内消失的北极,还有一百年寿命的大堡礁,面临洪水威胁的威尼斯,下世纪会被海水淹没的马尔代夫群岛……”凤镜夜每报一个地名,绪方诗织就点一次头,笑着打趣凤镜夜是她的知己。

  “既然你也如此认为,那就嫁给我,然后我带你去。”凤镜夜微笑着如此说道,语气轻松却透着一股认真的意味。

  绪方诗织闻言抬头看他。

  还是那张脸,黑头发黑眼睛,银框眼镜,太过熟悉以至于早已没了当初的惊艳,只在回忆的时候才惊觉这些年他的确成熟了好多。

  当年那个在宴会潇洒转身的男孩,当年那个在空教室仅用语言便说服她合作的男孩,当年那个挂着漂亮的笑容撩拨她心弦的男孩,已经在不知不觉中变得更加挺拔俊朗了。这四年来工作室的成功让他变得更加沉稳自信,那双一直看着她的眼睛也变得更加深邃迷人了。

  绪方诗织摸摸自己的左边胸口,发现心跳还是会加速,脸上的温度也更高了一点。

  “好,凤镜夜,记住你说的话!”胸口依旧的悸动让绪方诗织连名带姓的喊他,认真的点头,轻易松口答应了这个实在太随意的求婚。

  凤镜夜怔了半晌,随即苦笑着从自己的口袋里拿出了一个戒指盒,在绪方诗织的眼前打开,声音比平时低了不少,仿佛潺潺流水还带着磁性,温和却没能掩饰住迫不及待:“我帮你带上。”

  戒指是早就准备好的,他亲自去挑选的裸钻,寻了设计师设计出好几个样本,最终才敲定的图样。他本来准备给她一个浪漫的求婚——比如可以将她淹没的玫瑰花,专门为她安排的一整晚烟花,或者是五彩斑斓缓缓飞向天空的气球。

  总之,没想过是这样的。

  这五年来,他们聚少离多。三年级的时候,她在美国,他在日本。大学四年,她在普林斯顿,他在宾大。寒暑假的时间难得对上,他们各自又有那么多事情要忙,能够相处的时间更是少的可怜。

  刚刚看着绪方诗织在提到那些要去的地方时候晶亮的双眼,求婚的话就这么草率的脱口而出。

  太草率了,听起来一点儿诚意也没有,刚说出口他就后悔了——可她却答应了。

  “凤镜夜,你傻了么!很痛。”绪方诗织见他已经为自己戴上了戒指却还握着自己的手不放,手劲还越来越大,终于忍不住出声把凤镜夜不知道神游到哪里的思绪拉回来。

  “抱歉……”凤镜夜回过神来,看着手里那只已经戴上戒指的手微微放松了力道,却依旧没有放开,反而就这样攥在手里,带着绪方诗织一起继续走下去,又挑起了什么别的话题。

  虽然是夏天,可交握的手没有因为热度而放开,反而扣的更紧,就好像一辈子也可以这样一直握着手走下去,出乎意料的安心与满足。

  “嘛,这两个人还真是没把我放在眼里啊……”又拍下一张照片的大胡子杰克看着绪方诗织与凤镜夜相携而去的背影,抹了抹自己的胡子自言自语一番,随即又笑:“看来这些照片用作结婚礼物也是不错的。”

  绪方诗织和凤镜夜的恋情,已经有五年的时间了。从高等部三年级到大学毕业的时间已经很长,可他们的恋爱却从凤镜夜求婚成功之时才刚刚开始。

  这不是文艺,这是事实。

  在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他全身都是优点,完美无瑕的仿佛神话中走出的人物。可在真正相处以后,你才会发现原来他也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你喜欢的人也有喜怒哀乐,也是一个活生生有优点也有缺点的人。

  绪方诗织在毕业后有了大把大把的时间陪在凤镜夜身边,自然也开始经历这个过程。

  虽然他们曾经在办工作室的时候同住在同一个屋檐下许久,可毕竟还是要在对方面前保持一点形象的——虽然总是忘记保持——可终究还是保持的。

  而在绪方诗织搬到凤镜夜在波士顿的房子里,挑了凤镜夜的卧室隔壁作为自己的卧室之后,才发现原来凤镜夜也不总是那个思虑周到温文尔雅像个贵族一样的凤家三少。

  他烦躁的时候会臭着一张脸,他被须王环惹毛了以后会在家里团团转捶沙发发泄,他不会做家务,从抽屉里拿出来的衣服永远也放不回去,他每一个星期都能摔坏几个闹钟,他忙起来会完全不在乎形象。

  而与此同时,凤镜夜也在发掘绪方诗织不为人知的一面。她能毫无形象可言的与她最宠爱的苏格兰牧羊犬一起滚在地上玩耍,会欣然下厨做了三餐喂饱他咕咕叫的肚子,高兴起来了就会哼几首被她自己篡改过歌词的流行歌,无聊了就把他和她的衣服都拿出来一件件试穿站在穿衣镜前臭美,生气的时候喜欢向他砸枕头,偶尔还骂几句不知从哪里学来的各种语言的脏话——水平非常有限,大概只会“混蛋”这一个词。

  他们相处,吵架,然后总有一个人先败下阵来,好言好语的哄着对方,直到两人都觉得这样太矫情而笑出声来。

  他们开始适应彼此的陪伴,适应彼此的亲吻,相互磨合,直至习惯。

  习惯每天一起吃三餐,习惯一起去遛狗,习惯躺在对方的腿上看书或者休息,习惯一起坐在沙发上吃着零食看新闻,习惯买了碟子回来相拥着看电影直到睡着,习惯于对方分享同一个空间,习惯将遇到的点点滴滴说给对方听,习惯睡前交换晚安吻然后道一声“晚安”。

  他们的爱情也太慢热了一点,甚至一点都不激烈,可就是这样普通的日子,竟然也会那样让人上瘾,有着“一直这样就很好”的幸福。

  虽然绪方爸爸对这个让女儿神魂颠倒了三年最后差点黯然离开的凤镜夜有点微词,却也无法否认这两个明明在外面都习惯强势的人,却在遇到彼此的时候不约而同软化了下来,彼此间有着难以言喻的感情与心有灵犀的默契。

  狠狠瞪了凤镜夜一眼,再警告了半天之后,绪方智雄才念叨着“女儿大了爸爸说话也不管用了由她去吧”之类的话同意了两人的婚礼,绪方诗织卖乖撒娇好半天才让绪方智雄从“女儿要嫁出去了”的失落心态解脱出来,为了两人的婚礼忙前忙后。

  出乎意料的,凤敬雄对自己小儿子这场虽然门当户对却帮不了凤家太多的婚姻持着赞成态度。自从凤镜夜当年抢先托内尔家族一步收购了凤氏,再丢回他的桌上的时候,凤敬雄便在抱着一种全新的态度去观察自己的小儿子。虽然我行我素了一点,可才华与能力无法否认,眼光也是精准。或许,用传统凤家人的教条规则,已经约束不了凤镜夜了,所以也由着他去。

  做父母的,其实不管嘴上怎么说,脸上怎么严肃,可心里,还是希望自己的子女能过的开心的吧?

  所以那一天,绪方智雄郑重的将疼爱的半辈子的绪方诗织交到了凤镜夜的手里,与凤敬雄对视两秒钟后看着那对幸福的恋人,见证他们此刻许下的诺言。

  ——你们愿意在神圣的婚约同生活吗?无论是疾病或健康、贫穷或富裕、美貌或失色、顺利或失意,你们都愿意爱护彼此、安慰彼此、尊敬彼此、保护彼此?并愿意在你们一生之中对彼此永远忠心不变?

  ——我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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