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章 端午番外 没有你的日子(下)_我养的男主黑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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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章 端午番外 没有你的日子(下)

  后来异族入侵,达奚君虽然打败了异族,成为人族之王,却是亲眼看到身边的所有人都死去,包括薇薇安。

  人们只知道异族退败后疯了。

  他疯狂杀了身边的所有人,他偷偷在众多星球上安放核弹引爆,他放出了星际监狱里的所有囚犯为他作战,他的军队斩杀了眼前所有的生物。

  人类新王,给人类带来了血色之月。

  全人类集结起来要绞杀暴戾的新王,达奚君却始终在帝都星坚守不出,独守着他空旷的悠城。

  他早就什么都没有了,全人类针对,又有什么害怕的呢?

  他从出生就注定被所有人抛弃。

  这天早上,达奚君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早。

  ——不知道为什么。

  他看了看还没亮的天色,想起了他每天午后都会去的地方。

  ——撒了薇薇安骨灰的玫瑰花田。

  他好久没有梦见那个遍寻不得的人了。

  心神一动,他起身,在早上去了玫瑰花田。

  他始终记得那天早上晨曦正好,熹微烂漫,帝都星本该除了他的军队所有人都逃了,然而,寂寂无人时,玫瑰花田中有一袭黑衣女子美颜温柔照顾满园玫瑰花。

  她娉娉袅袅,轻步转身间,眼角微红的白净面庞,让他的心跳狂乱不止。

  她眉心似血的鲜红朱砂,让他全身的血液都在沸腾。

  只一眼,他就确定了,她就是他一直以来找的那个人!

  他一时激动,忍不住向前了几步,他于是被她发现了。

  他看见她愣了一下,随即眉眼弯弯:“啊,你好,请问你也是来这里看花的吗?”

  听见她的声音,看见她的笑容,他一时间只觉得心脏都快因为狂跳而休克了。

  他像个情窦初开愣头青,一时间连手也不知道该怎么放,感觉三魂七魄一个个都离家出走,只余下一个躯壳呆呆望着对面的她。

  他也不知道他结结巴巴地说了什么:“对,对啊,我,我,你也是来看花的吗?”

  她噗嗤轻笑了一下:“你怎么看起来这么紧张?我不是来看花的,我是来照顾她们的。”

  “你,你是每天都,都……”面对她注视的目光,他的脸渐渐涨红,一句话也说不出了。

  他真的,快死了。

  “嗯,每天都来。”似乎意识到他的窘迫,她回答道,然后主动伸出手,“盟主你好,我叫叶青青。”

  他一瞬不瞬盯着她主动伸出的手。

  大脑像喝了上百坛烈酒,晕乎乎的,直接当场罢工,失了运作能力。

  他整个脑袋只被几句话给霸屏:

  她对我伸手了!

  我要碰到她了!

  我该伸哪一只手握!

  等他回神时,他发现他已经在电光火石间握住了她的手,并且无意识开口:“我叫达奚君。”

  他当场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满脑子只剩土拨鼠尖叫:

  啊啊啊啊!我碰到她了!这只手!再也不洗了!

  他只敢虚虚碰了碰她,便心不甘情不愿收手,将右手珍而重之放在身后。

  叶青青淡笑:“我知道。”

  她这一句话,将他从被冲昏了头脑的发热中拉回。

  仿佛冬日一盆冷水浇身,达奚君一阵激灵。

  他,都做了什么!他都说了什么!

  他现在是全人类的敌人,是人人谈之色变的魔鬼!

  她知道了他的身份!

  达奚君瞬间变得胆小如鼠,切切不安,连抬眼看对方的勇气都溃散得干净。

  哪知对方笑了:“你怎么不看我了?盟主,你抬头看看我啊,奚君?奚君?”

  他惊讶抬头。

  她不怕他?

  他一望向她,便撞入她璀璨如星的眸子。

  她笑道:“我知道你,中盟盟主,我的未婚夫。对了,你或许还从来没有见过我吧?我原本是东盟的人。”

  他于是终于想起她是谁了。

  叶青青,他的未婚妻。

  几年前东盟与中盟联姻,送来了东盟皇女美其名曰与他提前培养感情。

  叶青青,是他那个他从来没有见过面,每次都叫郑煜假扮他去应付未婚妻。

  原来命运和他开了个玩笑,他遍寻不得的人其实从来都在他的身边。

  她还在说话:“不是吧盟主,你当初不愿意见到我算了,竟然现在还这么讨厌我,知道了我的身份后都不一样瞥我一眼么?”

  “不!不是的!”听着她的声音隐隐委屈,他急急反驳。

  却看到她如花的笑靥。

  她原来不怕他,也不厌恶他。

  心下莫名放松,又再次狂跳起来。

  他于是又晕晕乎乎地被她拉着坐下,晕晕乎乎地听着她说话:

  “我本来是东盟盟主的私生女,因为姻亲,被临时推上花轿的。”

  他知道,提前调查过,叶华那个狗人花天酒地三心二意,让她担了私生女这个委屈。

  “因为从小不受重视,所以我总是偷偷易容化名为叶子衿出去玩,留我小时候救的一个人伪装成我的样子留在东盟府内。”

  一个人出去玩,这么一个小姑娘,多危险。

  “是一年冬天吧,那是我刚刚出去,没有经验,被坏人骗来又饥又饿,正好遇上了勒德拉施粥搭救流浪的儿童,我这才活了下来。”

  还好,还好勒德拉救了她。

  “有一年我外出玩,遇到薇薇安被绑架,她是勒德拉的女儿,我于是救了她,从此和薇薇安成了好朋友。”

  他听说过,薇薇安曾被叛变的族人绑架,被人救了,原来,就是她。

  “薇薇安生前喜欢玫瑰,我知道盟主你把她的骨灰撒在了这里,所以留在了沃蒂星,每天早上都会来看看。”

  他每天中午来,就这么硬生生和她错过了。

  “呀,我自顾自说了这么多,盟主你该不会不耐烦了吧?对不起,我好久没和人说话了,一时没刹住车。”

  她羞赧一笑,有些不好意思。

  他的心脏又不争气了。

  “没,没有。”他很喜欢听她说话,他耳根子有些红,“如果不介意的话,你可以就只叫我奚君的。”

  他喜欢她甜甜地叫他奚君的样子。

  “啊呀,真的可以吗?其实我知道你复姓达奚的,可是刚才不由自主地就叫你奚君了,后来意识到了,怕你不乐意。真的可以叫你奚君么?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莫名觉得叫你奚君更顺一点。”

  “可以的。”

  她怎么样都可以的。

  达奚君脸红着点头。

  “你真的好容易脸红啊。”她失笑,摘下别在胸口的白色蔷薇给他,“我送你一朵花吧,这是我最喜欢的花,每次都能让我有开心的感觉,天大的烦恼都能平静下来。

  “送你,希望你也能天天开心啊。”

  她送给他花。

  他心口发烫,小心翼翼捧过她的花。

  他和她一直谈到中午,这才各自挥手道别。

  转身时,他深深看了眼她,正午的阳光打在她身上,为她镀上了浅淡的光晕。

  她全身上下仿佛拢上了圣洁的神光,她的睫毛糅杂着曦光,掺碎进眸子里,让他不敢多看。

  只在最后一眼,看见她黑色的发梢跳动着阳光,发丝闪着金光,比三月艳阳还要绚丽。

  他仿佛抽骨剥皮一般艰难移开视线,如同踩在刀尖上一样一步步离开她。

  今天一直剧烈运动的心脏此时终于安静了,像死了一样。

  不,没死,因为他还能感受到那如同灌脓腐蚀的疼痛。

  他寻了那么久的人啊。

  这是他和她的第一次见面,也是他们的最后一次见面。

  他配不上她。

  他走到如今这个位置,踏万人尸骨,染千人血腥,他满身罪孽,是下了地狱也无法洗清的。

  他是人类公敌,是杀了诸多同伴的人。

  即使这其中真相另有其事,可改变不了事实。

  他太脏了。

  只有心头那块细小的净土还算得上几分干净,可是人家也不见得能看得起他那几乎溃烂得干净了的心。

  她那么好,而他,是烂泥,是阴沟,是臭鼠。

  他活着就是罪孽。

  看呐!因为他占据了沃蒂星,而她为了照顾薇薇安的玫瑰,已经很久没有和别人说过话了。

  他带给她的只有黑暗,孤独,与痛苦。

  达奚君闭眼,向他的囚犯组成的军队下达了一个命令,要他们主动出击攻击人类。

  人类方一早发现了敌袭,快速结队,三下五除二便将他的军队给剿了个干净,并势如破竹,一路攻入沃蒂星。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达奚君刚刚系好自己的领带,他看着镜中穿着白色新郎服的自己,有些不好意思笑了笑。

  今天她说他很好看,不知道穿上西装后会帅成什么样子。

  他转身,拿起今早她给的白色蔷薇,他走向了玫瑰花田,他们初遇的地方。

  服下毒药,躺在了花田中。

  闭眼之前,他想起了她,想起她闪着金光的发,像精灵闯入他的视线。

  真的好想再见她一次。

  可是不可能了。

  今天分别的时候,他叫她别再来了,让她离开沃蒂星。

  她答应了。

  他连明天早上花海中的她都看不见了。

  达奚君抓紧了白色蔷薇花。

  没关系,至少,他还有她送的花。

  够了。

  唔,这大概就是原著里发生的事情的原委了,如果有人记得的话,应该能想起“英雄难过美人关”那章提及的原著中,是这样的“他手捧着一束女主最爱的白色蔷薇,身上穿着新郎的白色西装,全身打扮得俊美无俦,一如女主最爱的那副模样。

  服下毒药,静静地躺在花海中,面容恬静,眼前走马灯闪过爱人如三月艳阳闪着金光的发,仿佛回到了初见,只一眼,他便沦陷了。”

  是的,从头到尾,让达奚君沦陷的只有叶子衿。

  叶子衿因为身份的原因,灵魂强大,和薇薇安接触的时候薇薇安会染上她的气息,而达奚君对叶子衿的气息很敏感,能轻易察觉到(后面会说的),所以达奚君一直在通过薇薇安找叶子衿,可惜叶子衿藏得很深,愣是没被找着,当然还有另外的没找到的原因(以后再说)。

  感觉我这个番外应该还算甜?

  谁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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