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六章 上个色儿~_末日大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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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六章 上个色儿~

  封口之后,滋滋啦啦油花迸溅的声音变得沉闷,貌似干瘪的羊身肉眼可见的变得滚圆,这是被滚烫的蒸汽胀起来的。

  “光凭石头的热量其实是够的,但是为了让石烤全羊更美味也更美观,通常草原人会弄上一堆柴禾,在外面一起烧。”

  凌迟找来一堆苇子,堆积在羊身上,点燃。

  “这个步骤,一定得把所有羊毛全都烧掉,最后将要上桌时,再拿小刀一刮,羊皮焦黄,这才算齐活儿。”

  苇子火温度不高,很快就燃烧殆尽,凌迟索性也不去管它,反正羊在火堆里还能保温呢。

  “两个菜了,”

  凌迟洗了洗手,

  “继续!”

  凌迟从木桶里扛出一条巨大号的家伙,放到石板上,拍了拍,

  “隆头鱼科,波纹唇鱼,也叫拿破仑鱼、龙王鲷,换个咱更熟悉的苏眉!”

  他的神情很是振奋,毕竟没想到这种只在热带亚热带海域生存的鱼能被他用鱼篓装上来,这可真是瞎猫碰见死耗子了。

  凌迟严重怀疑这是小卿卿的幸运属性搞的鬼

  “这玩意有多贵我就不用多说了吧?嗯,看这体型,这条鱼是还没成年的样子,波纹唇鱼成年后,两米多近三米长、150公斤以上是家常便饭。”

  凌迟弄上来的这条波纹唇鱼前半部分靛蓝,后半部分蓝中透绿,身体长而侧扁,头部巨大,眼睛后方两道状如眉毛的条纹,额头高高隆起,被形容为“酷似拿破仑的帽子”。

  但是,无论是“眉毛”,还是“帽子”,都没有它那厚厚的、颜色古怪的大嘴唇子惹眼。

  哈哈哈,这鱼怎么就长成这样了

  这特么草绿色的大嘴唇子和稀疏的钝牙实在太有辨识度

  我有个大胆的想法

  俺也一样!

  收起你大胆的想法,让我来!

  这个鱼给人一种好笨重的赶脚

  颜色很漂亮的呀,这个蓝色完全可以形容为“灿烂”俩字了

  “据说每尾波纹唇鱼面部都具有独特的花纹,这些花纹从眼睛处向外辐射出去,就像人类的指纹一样,反正我们看起来光知道很漂亮,至于这些鱼本身,也不知道是不是靠这些花纹来辨认谁是谁家那小谁这样子。”

  凌迟说,

  “我太高兴了,像做梦一样,真没想到鱼篓子里能有这一号家伙,以前我看到苏眉鱼都是被人养在缸里,当观赏鱼来着,哪儿还敢寻思着吃它啊。”

  他将鱼摆来摆去,啧啧有声,

  “这得卖多少钱一斤啊”

  然后注意力就像水友们一样,被它厚厚的大嘴唇子给吸引了。

  真香肠嘴!

  “我也有一个大胆的想法”

  凌迟一刀下去,将两片鱼唇完整的切了下来。

  他掂了掂鱼唇的重量,

  “这怕不是得有三四斤重”

  好家伙,你这想法也太大胆了

  咋就割下来了,好歹用过再割啊

  哈哈哈

  凌迟说,

  “我以前听家里的老人念叨过一个没名字的古菜,失传了几百年的那种,这次可以上手试试。”

  凌迟满脸写着垂涎。

  将鱼唇过了几秒开水,除去表面的黏液和薄薄一层膜,然后切为薄片。

  “这个肉质,我该怎么形容呢,就像蹄筋一样,或者说鲍鱼?”

  他先用飞龙吊了一小锅清汤,找来一支小山参炖在汤中,其实说是小山参,参龄怕是也得有个十年。

  炖到汤汁收拢近半,再将整只飞龙拆开,撕成细丝与完整的骨架放回汤锅。凌迟起身去“冷库”拿了十几只梆硬的哈什蚂干回来,开膛破肚,取哈什蚂油。

  所谓的哈什蚂油其实是它的输卵管部位,呈琥珀色,歪歪扭扭的两条。

  凌迟将之泡在温开水中,任其慢慢膨胀。

  “品质越好的哈什蚂油膨胀的越夸张,15倍体积算是最基本的操作了。”

  他把飞龙骨架从锅里捞出,丢掉,再把泡好的哈什蚂油和鱼唇薄片依次放入。

  啊这

  这特么是什么菜啊,听都没听说过

  话说,也就东北有这条件了

  夸张啊,以前得是什么身份啊,吃这种菜

  凌迟说,

  “那我就不知道了,不过据说这道菜原本用的是鲤鱼唇和鲤鱼须,鱼是越大越好,做一次的话,我琢磨起码也得好几十条鲤鱼吧,真不是一般人享受的起的。”

  少说几十条,鲤鱼才多大个嘴唇,和苏眉鱼没法比的

  太奢侈了,太夸张了

  俗话说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算了我特么编不下去了这特么哪儿是吃饭啊正常人谁这么吃?

  鲤鱼唇和鲤鱼须的菜,还不止一道两道呢

  “真正的凤毛麟角。”凌迟总结道。

  他又找来一大块鹿肉,解冻到外层化了近半,内里还有硬块的程度,然后拢了一堆火,将鹿肉放到火上生烤。

  鹿肉本身就少有脂肪,甭看是一整块鹿肉,根本烤不出多少油脂,表面黑黢黢干巴巴,很难引起人的食欲。

  凌迟不时用手按压鹿肉表面,像是在确定什么。

  “嗯,差不多了。”

  他将鹿肉放置在案板上,室温冷却醒肉。

  所以,这是要干嘛?

  生烤鹿肉啊,貌似不大好吃的样子

  满汉全席里倒是有个生烤狍子,鹿肉感觉比狍子差远了

  应该刷几遍油,鹿肉本身的脂肪太少,禁不得这么生烤的

  差不多20分钟左右,凌迟将醒好的鹿肉放置在大平盘中,拿起棱枪,削掉表面焦褐色的一层,然后将热气腾腾的鹿肉大块切成两指厚度的大片。

  滴答

  一滴滴粉红色的肉汁从刀口间渗漏出来。

  外层肉质灰褐色,内里肉质鲜红,看上去跟没熟似的。

  凌迟很满意,

  “很棒,恰好是三成熟的样子。”

  他找来一个大木碗,拿起一大片鹿肉,下手猛攥。

  粉红色的肉汁淅沥沥的流到碗里,肉香扑鼻。

  凌迟被烫的嘶嘶哈哈的,动作却没有停,必须要趁热才能拧出肉汁,再等一会儿,肉汁很快就要消失在肌肉纤维间。

  一大块近5公斤鹿肉,凌迟卖了大力气也只挤出大半碗肉汁。

  “知道我要做什么吗?”

  你先干了,我们随意?

  干了这碗可就没有第二碗了

  我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他捧着碗,没说干杯,而是将肉汁全部倒入炖着鱼唇、人参和飞龙的石锅中。

  “这道炖品讲究的是个既要清淡尽量不以佐料调味,又要颜色诱人的红煨”

  “你们说说,古人这脑子都是怎么长的呢,就仅仅是为了这个颜色而已,或许还有借味的成分吧,不过不重要了”

  “他们居然能奢侈到到用生烤鹿肉的汁水来上色儿,这得是什么样的脑回路,这得是什么样的家庭条件使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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